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管理补充医疗保险项目
更正公告
一、 更正内容:
原文件内容: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2.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现更正为: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2.1 投标人须为法人或经法人授权的湖南省级分公司,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湖南省级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其所属法人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本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本项目其他内容不变。
补充:因疫情原因,投标人无法提供资料原件的,可提供扫描件。
二、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53号楷林商务中心B座
联 系 人:彭女士
电 话:0731-89683026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楼12层
联 系 人:陈紫璇、蒋仕怀、聂艳君
邮 编:410011
电 话:0731-84169657
传 真:0731-84169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