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长沙市
1.招标条件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家具定点采购项目已由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招标人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家具定点采购项目,具体工作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定点数量:当有效投标人大于五家时入围五家;当有效投标人小于或等于五家时,采取末尾淘汰制。
定点期限:二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4)其他说明。
①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②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构机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但投标人需自行说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合法注册或登记的法人单位,经营范围应满足招标人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其中:
① 投标人为原厂商的,要求实缴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须提供经有资质机构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报表或验资报告等相关证明资料);
② 投标人为销售代理商的,代理商所代理的原厂商实缴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自身实缴资本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须提供经有资质机构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报表或验资报告等相关证明资料)。
(2)本次项目原厂商与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若原厂商授权代理商参与投标的,原厂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与。
① 原厂商(含销售代理商代理的原厂商,下同)须为经营满五年(含)以上的生产制造商(即公司成立时间在2015年01月01日以前,以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为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家具生产、销售等内容;
② 销售代理商成立时间五年(含)以上(即公司成立时间在2015年01月01日以前,以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为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家具销售等内容,投标产品必须获得原厂制造商针对本次项目的唯一授权(即一家原厂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授权一家代理商,须提供原厂制造商开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原厂制造商单位公章)。
ƒ 原厂商(不含销售代理商代理的原厂商)或销售代理商参与投标,须具备本地化服务能力,在湖南长沙地区有固定的经营办公场所或承诺在中标后一个月内设置固定的经营办公场所。
(3)原厂商(含销售代理商代理的原厂商)应具有①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书、②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③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④ISO14025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⑤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资质证书并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自2017年01月01日起)内在银行机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有类似办公家具项目案例,且服务评价良好:
原厂商(含销售代理商代理的原厂商)须具有单个客户单个合同采购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的类似项目案例(提供2个即可);
‚ 投标人为销售代理商的,除代理的原厂商须具有上述业绩外,销售代理商须具有单个客户单个合同采购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的类似项目案例(提供2个即可)。
( A、同一个法人机构及其辖属分支机构的项目案例、同一个项目合同续签等视为一个项目案例,B、须提供a.完整信息的合同或协议以及b.相关结算发票等证明资料原版彩色清晰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投标人投标产品必须严格满足招标人要求,承诺家具免费质保期不少于五年。投标人须承诺如若中标,则须在项目完工、招标人组织验收时提供采购安装产品相关证书材料,至少包括:①产品质量合格证书;②产品出厂质检报告(包含甲醛释放量等关键指标实际检测值,必须达到环保标准及以上)。(须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2020年4月26日至2020年5月6日(每天09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
(2)购买地点: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528室)。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需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签字)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
5.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5.3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账户。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7319 0315 6810 711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5月20日9时30分;
6.2递交地点: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510室)。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0年5月20日9时30分;
7.2开标地点: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510室)。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岳麓区滨江路53号楷林国际B座
联系人:焦先生
电话:0731-84305631
10.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五楼
联 系 人:王学海、蔡潜
电 话:0731-84446410 转5028(15581600098)
邮 箱:425775386@qq.com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长沙银行官网(http://www.cscb.cn)上发布。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止。
13.注意事项
无